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的安排,广州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与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400元。2015年9月入学的新生在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参保的,从2015年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现将2016度新参保和续保缴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分类
1、新参保对象
新参保对象分为两类:①新生:所有2015级新生均为新参保人员;②老生新参保:从未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以前在高中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而未在我校参加医保、以前在我校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而中途停过的学生。
2、续保对象
续保对象为:2015年度在我校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且在2016年度需要继续参保的二年级至四年级老生。
二、填表
1、2014、2015级学生:个人及学院均无需填表,医保办公室将以财务扣费成功的名单作为参保的依据,统一填表申报。
2、2012级、2013级学生新参保:填写附件中《表一: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盘增员电子申报表》,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无须填写缴费确认表。
3、2012级、2013级学生续保:填写附件中《表二:城乡居民缴费确认表》,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不须填写表一增员申报表。注意医保个人编号必须填写。
4、必填项目任何信息均不能写错,身份证前面不能加任何标点符号或空格。填写表格时注意表中“学校学院班级信息”栏录入格式范例如:广东财经大学XXXX学院XXXX级XX班。
三、缴费
1.缴费标准:广州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
2.缴费方式:学校代收代缴。2014级、2015级学生由财务处统一划扣,2012级、2013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10-4:40)到财务处(广州校区行政楼401室)以现金交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递交资料给医保办公室
2012级、2013级学生:请各学院在财务缴费后将①缴费收据原件、②新参保表一纸质版和电子版,续保表二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3日上午前交到医保办公室(本部门诊部306室)。
本通知见门诊部网站《医保专栏》,所有表格请从门诊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门诊部网址:http://mzb.gdufe.edu.cn。有疑问者请到医保办公室咨询。本部医保办公室电话020-84095138,三水医保办公室电话0757-87828917。
附件:
1.表一: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盘增员电子申报表(点击下载)
2.表二:城乡居民缴费确认表(点击下载)
医保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