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学生(非困难生)参保的通知

作者:医保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0-09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的安排,广州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与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400元。2015年9月入学的新生在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参保的,从2015年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现将2016度新参保和续保缴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分类

1、新参保对象

新参保对象分为两类:①新生:所有2015级新生均为新参保人员;②老生新参保:从未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以前在高中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而未在我校参加医保以前在我校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而中途停过的学生

2、续保对象

续保对象为:2015年度在我校参加过广州市居民医保且在2016年度需要继续参保的二年级至四年级老生。 

二、填表

1、2014、2015级学生:个人及学院均无需填表,医保办公室将以财务扣费成功的名单作为参保的依据,统一填表申报。

2、2012级、2013级学生新参保:填写附件中《表一: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盘增员电子申报表》,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无须填写缴费确认表。

3、2012级、2013级学生续保:填写附件中《表二:城乡居民缴费确认表》,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不须填写表一增员申报表。注意医保个人编号必须填写。

    4必填项目任何信息均不能写错,身份证前面不能加任何标点符号或空格。填写表格时注意表中“学校学院班级信息”栏录入格式范例如:广东财经大学XXXX学院XXXX级XX班。 

三、缴费

1.缴费标准:广州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

2.缴费方式:学校代收代缴。2014级、2015级学生由财务处统一划扣,2012级、2013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10-4:40)到财务处(广州校区行政楼401室)以现金交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递交资料给医保办公室

    2012级、2013级学生:请各学院在财务缴费后将①缴费收据原件②新参保表一纸质版和电子版,续保表二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3日上午前交到医保办公室(本部门诊部306室)。 

    本通知见门诊部网站《医保专栏》,所有表格请从门诊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门诊部网址:http://mzb.gdufe.edu.cn。有疑问者请到医保办公室咨询。本部医保办公室电话020-84095138,三水医保办公室电话0757-87828917。

 

附件:

1.表一: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盘增员电子申报表(点击下载)

2.表二:城乡居民缴费确认表(点击下载)

 

                           医保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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