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粤社科奖[2008]01号,下称《通知》)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下称《实施细则》)的精神,我厅作为教育系统的初评单位,受理教育系统2006-2007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并进行初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校(下称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切实学习领会《通知》和《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06-2007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二、根据《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可申报 项成果。除特别说明外,高职类高校一般每校限报1项。请各单位根据《通知》中“评奖范围”、“申报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科研人员申报。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统一向我厅科研处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一式7份(含原件1份),申报的成果(论文类、调研咨询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著作类原件两份),调研咨询报告成果被采用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6份,连同《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下称《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cailin417@163.com。报送材料的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308房。申报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2房,邮编:510080。以邮寄方式报送材料,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7887,传真:(020)37627742,联系人:蔡琳,黄黎露
四、《关于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等有关文件及申报表格,请登陆http://theory.southcn.com或http://www.gdskl.com.cn查阅或下载。《广东省2006-2007年度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请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页(http://kyc.gdhed.edu.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