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2008年招生简章

作者:暂无发布时间:2008-10-10浏览次数:164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广东商学院双学位教学管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工商管理学院定于2008年10月初,面向2006级全校在校生开设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面向学校非管理学类专业学生)。
一、市场营销双学位专业的培养目标
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是非管理学类专业本科生在完成第一学位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学习市场营销专业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者获得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双学位学士学位。
市场营销专业是广东商学院首批广东省名牌专业,也是广东商学院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在广东省有着较大的影响,同时,市场营销专业历年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都在我校的前列,就业前景非常看好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从事工商企业的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管理和非盈利组织(如行政事业单位)的营销工作,以及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08年计划招收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学生150
三、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学校处分;
2、非管理学学士学位专业在校学生;
3、大学一、二年级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4、身体健康。
四、入学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免试入学。
五、修学年限
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学习年限二年。
六、学习方式
利用节假日和学生课余时间开课。
 
七、获得市场营销双学位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的要求
1)完成本科第一专业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完成市场营销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它教学环节和通过学位论文(或设计)答辩,取得所有的学分。
八、证书颁发规定
1、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其学位证书上注明“修读市场营销专业为第二学位”,并在其毕业证书上注明“修读市场营销专业为第二专业”
2、学生修读市场营销双学位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
九、学费
在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内,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每人每学年4180元,按学年收取。学生自行承担所需教材等费用。若中途退学的,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十、日常管理
市场营销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修读期间的学籍管理、考勤工作、成绩考核及违纪处罚等事项,均适用同级普高本科学生《学生手册》和学院的各项规定。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106号至1017
报名地点: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综合楼804
联系人:黎少玲老师(13660884657) , 朱玉才老师(13602426365)
咨询电话:84096995, 84096877
十二、报名手续
请持学生证、所在院系出具的大学一、二年级成绩单。
十三、缴费注册
20081017——19日缴费注册。
十四、入学时间
20081019下午三点举行开学典礼(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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