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昊霖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13浏览次数:2099


李昊霖,男,学号:212501022142021级市场营销2班学生。20211026日未经批准,私自离穗前往北京市。

李昊霖已违反校规校纪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753号)》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学生,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李昊霖全院通报批评。



工商管理学院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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