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淑瑜等3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

作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878

关于给予张淑瑜等3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张淑瑜,女,学号:19250102208,工商管理学院2019级市场营销2班学生。20211021日未经批准,私自离穗前往重庆市。

许鸿森,男,学号:18250308116,工商管理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1班学生。20211024日未经批准,私自离穗前往重庆市。

伍雯吉,女,学号:18250308113,工商管理学院2018级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1班学生。20211024日未经批准,私自离穗前往重庆市。

张淑瑜、许鸿森、伍雯吉3名学生已违反校规校纪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粤财大〔201753号)》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学生,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张淑瑜、许鸿森、伍雯吉三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



工商管理学院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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